迈向欧洲量子法案:监管与创新的双支柱框架

量子技术虽有望带来变革性进步,但也存在显著的军民两用风险。为充分发挥其潜力并降低风险,欧盟需建立基于预防原则、具有前瞻性且协调统一的监管框架。由于量子力学基础现象(如叠加态、纠缠态和隧穿效应)打破了传统法律范式依赖的事实确定性、因果性和局域性等经典假设,该框架必须自成体系,构建专门适用于量子信息技术的特殊法律规范。 响应《欧洲量子战略》的号召,本文阐述了制定《欧洲量子法案》的必要性。通过借鉴半导体(欧盟/美国《芯片法案》)和人工智能(欧盟《人工智能法案》)领域的立法经验,并分析美中两国的技术政策,研究团队认为欧盟需实施“全栈式”产业政策。提议的《欧盟量子法案》应采用双支柱架构:既包含《新立法框架》式监管,又融合《芯片法案》式的产业安全政策。这种双重路径通过战略投资(例如建立类DARPA机构)促进创新,同时借助明确的风险分级和监管沙盒管控风险。该战略对维护欧盟技术主权、构建强大跨大西洋科技联盟至关重要。 在国际层面,研究人员主张参考国际原子能机构/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》模式,建立由“国际量子机构”监管的量子与人工智能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全球防扩散框架。这一愿景最终体现为“量子比特促和平”倡议——旨在确保量子技术安全伦理发展的全球治理体系。文章最后将分析成果整合为详细的立法蓝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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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arXiv: 2025-09-13 16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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